|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品目 »

银川公安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26
  • 截标日期:详见公告
  • 浏览次数790
  •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CZ/WX191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项目联系电话:182951997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银川市满城南街
  联系方式:杨小虎0951-60839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工18295199793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阳光城商务公寓11层11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购置对讲机81部,频率范围:350-400MHz,信道容量:≥1024,组群:≥64(每组群≥128个组),信道间隔:12.5KHz/20KHz/25KHz,工作电压:7.4V(额定),电池:≥2000mAh(Li-Ion),电池平均工作时间(5-5-90工作循环,高功率发射)2000mAh锂电池:≥14h,频率稳定度:≤±1.5ppm,重量(带标配电池和天线):≤355g;执法记录仪120部(含30个卡件)。执法记录仪质量(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165g。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专业公司。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中须有所投项目相关的业务;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1日08:30至2019年11月28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阳光城商务公寓11层1104室?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30
  六、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富安巷向西100米)中世e招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
 
[ 招标信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留言咨询

 
 
同类招标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