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调整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
日期:2019-11-13 16:33
用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手持台、车载台等终端设备参照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无需取得无线电台执照;设置、使用基站和直放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要求,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基于iDEN、GoTa和GT800技术体制的800MHz频段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基于上述技术体制的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新的频率使用许可申请,已获得许可的相关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和终端可使用至报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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