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公布!我市发文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正常供应秩序
日期:2023-08-30 12:17
调应急处置工作。
4.1.3四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2响应措施
4.2.1四级、三级应急响应
市、县(区)政府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密切监测。实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全面准确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评估市场异常波动影响范围和程度。
(2)及时投放。核实本地可用的生活必需品库存情况(包括品种、数量、存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及时组织投放。
(3)加强供应。指导帮助骨干流通企业开辟新的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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