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23 09:35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从预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直接退还至投标单位帐户。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翔飞,联系电话:(0571)85085550,传真电话:(0571)
85085093;
地点: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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