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28 09:20
重要路段、重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和部位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由政府组织建设,明确规定建设费用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他场所和部位,由所有者与使用者约定建设、使用的责任主体,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由场所和部位的所有者负责。
《办法》规定了九类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部位,以确保预防和及时处置这些人员密集场所和部位发生重大事件、事故,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除强制建设范围外,《办法》还鼓励和支持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外的场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