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10 08:23
电话,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事实描述,多媒体附件,办理方式,办理结果或上报依据,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已办结的业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市直、县(市)区职能部门对市、县(市)区平台交办的业务,要按照工作日4个小时、节假日12个小时的要求签收,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反馈交办平台。对交办业务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有异议的,要在签收后12个小时内退办,并注明退办的理由、依据和建议等。上级平台和信息采集人(上报人)在认定办结时,同时对办理质量、办理效率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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