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应急指挥和处置救援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日期:2013-02-21 08:10
指挥中心负责接警工作,应当坚持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第十二条 应急指挥中心实行就近指令和分类指令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保证处置、救援工作时效和质量。具体接报受理过程中应当做到:
(一)着装严整,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处理及时。
(二)接听电话时,应当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三)下达工作指令时,用语应当明了直接,不能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应当选择准确、简单的词语,直截了当向受令者通报情况,使其能够迅速领会、掌握要点。
(四)坚持规范、完备、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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