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应急指挥和处置救援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日期:2013-02-21 08:10
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十三)大庆电业局:负责牵头处置城市供电系统重大险情和事故,以及城市供电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十四)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暴雨、暴雪、冰雹、沙尘暴、龙卷风、高温、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并对其所造成的重大气象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进行跟踪服务。
第九条 对于一般应急案(事)件及群众紧急求助,由应急指挥中心视情分配处置任务,市应急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直接或组织下级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条 其他应急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任务。
第三章 接报受理
第十一条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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