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急管理经验写入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日期:2013-08-14 10:08
法》的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予以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已有的城乡规划不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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