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4 10:08
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采取人员救治、设施抢修、疫病防治、现场控制等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