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4 10:08
,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救治、康复、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第五十三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计划,落实恢复重建所需的资金、物资、技术保障。
受突发事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