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日期:2012-04-25 11:19
体系,规范信息服务主体行为。建立农业信息市场,优化信息服务环境,为信息服务长效运行创造条件。

  四、行业重点与区域布局

  立足我国各区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程度差异较大的实际,顺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形势,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基础、讲求实效的原则,同时鉴于农业管理信息化的全国垂直性和区域差异不明显性特征,在区域布局上重点考虑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服务信息化,结合《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基本布局,拟按以下四类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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