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启动超限超载电子监控体系建设
日期:2014-03-11 15:03
路超限超载电子监控记录的相关信息,经核实属于超载的,由交警部门处理,每年将处罚情况抄告公路管理部门,经核实属于超限的,由公路管理部门按照超限运输有关规定处理。
 市公路局方面表示,监控设备将在质监部门技术强制检定并符合行政处罚证据要求后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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