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0 12:05
公安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仅2007年度,云南省森林公安共受理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323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839人,收缴木材树木48163.8立方米,野生动物23840头、野生动物制品62539件,枪支猎具452支,收缴罚款5263.8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104.3万元,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面对当前林区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日益智能化、科技化、专业化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