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8 16:14
公众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sd-fzc1234@163.com);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
出厂设备存缺陷应召回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发现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不得交付使用;已交付使用的应当立即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主动召回。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