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26 22:01
,但这样的应急分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导致协助单位无法在短时间内确定责任人赶赴现场。又如,部分应急预案在分工规定上过于细腻,将协助单位的职责落实到某个具体的人名及其电话号码上(见《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看上去是责任到人、便于联络,但如果协助单位的人事或电话发生变动,应急预案就成了一纸空文。此外,还有一些单位牵头编写的应急预案只对其内部的机构进行职责划分,而对外部的协助单位以相关单位到场的字眼一笔带过(见《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这就意味着在此类突发事件中只能依靠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