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30 11:20
当然,因公共监控安装不当或信息泄露带来的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还并非公共监控问题的全部。另外突出的一点,还体现在监控信息存在人为操作的空间。比如公共事件中,关键性的监控视频信息丢失或空白的现象屡有发生,不仅使得人们对于监控记录的客观性与实用性存有疑虑,也往往损害公共部门的公信力。《意见稿》要求,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至少要留存30日,并不得删改、隐匿、毁弃留存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的原始视频图像信息,可算是对此一社会现象的针对性回应。但执行上如何确保规定的效力与权威,仍待观察。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