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在重点区域建设流动环境应急预警监测系统
日期:2012-06-08 08:19
  四川省环保厅近日介绍,将开展枯水期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试点,在老少边穷地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建设流动环境应急预警监测系统。

  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认为,生态环境敏感的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作为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域。在依法应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地区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责令拆除或关闭。姜晓亭表示,到2015年,全省五大水系国控、省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劣Ⅴ类水质的比例不超过6.5%。此外,到2015年,省控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值达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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